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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集体土地征收立法的现实困境 20律师上书国务院

发表于2012-09-04

上月底,一部民间版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》出炉,让公众的目光重又聚焦到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立法上来(见本报8月28日报道)。法律界和农村经济学界人士认为,这部条例的出台,对消除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“灰色操作”,平衡各方利益,制衡政府在其中的“擅自作为”,都具有重要而迫切的意义。

一方面是民间呼唤条例出台的热情高涨,一方面却是这部条例无法逾越的现实鸿沟。专家认为,现行《土地管理法》作为上位法虽经多次修改,仍然存在多处与条例不相适应的矛盾条款,条例的最终出台和发挥作用,还需要在法律上理顺关系。

国务院来人

在王优银律师近期代理的多起征地纠纷中,国务院均派人前往当地调查,这在以前是很少见的北京律师王优银最早察觉“最高层面”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态度变化,是从他代理的一起征地案件开始的。

张力(化名)是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的一名普通居民,他的三层小楼建于1979年,2007年被福建省政府征收,用于建设一个商业开发项目。因认为补偿标准过低,去年11月,张力与福建省政府打起行政诉讼官司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他才从对方提交的答辩材料中,第一次看到了自家房屋所在土地被征收的批复文件。

被判败诉后,今年1月31日,张力向福建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,对方最终裁定维持自身之前做出的征地批复。

在当地的司法救济途径已经走到尽头,官司再往上打,就是国务院了。今年3月,身为张力代理人的王优银向国务院提出裁决申请,请求撤销福建省政府做出的征地批复。

申请书发出后,王优银并没有抱太大希望。作为一个专打行政诉讼和拆迁官司的律师,他之前代理过多起征地案件,也向国务院提出过裁决申请。根据以往经验,申请书一般都迟迟没有下文。如果再发一次申请催促,对方才会给当事人一个通知,一般都是维持原来的行政行为。在他代理的案子里,得到回复的只有不到十分之一。

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,国务院不但代表着“最高政府”,也意味着案件的最终裁决。

但是这次的情况出乎王优银的意料,申请不但有了回复,国务院还派人来到福州,就此事召开听证会。今年7月11日,国务院工作人员组织听证会,听取了申请人张力的意见、被申请人福建省政府的答辩,双方还进行了质证。听证会后,国务院工作人员虽未明确是否撤销原来的征地决定,但表态相关征地行为存在问题,建议地方政府与被征地人进行协调。

“国务院派人到地方进行调查,并责令地方政府协调,这在以往的征地纠纷中是很少见的。”王优银说,今年上半年他代理了福建和安徽的5起征地案件,都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了裁决申请,国务院均派人到了当地,接触了当事人并开了听证会,有的会在听证会后当面让地方政府协调解决,有的开完会没有表态,但会后地方政府自称“接到国务院指示”,主动来找当事人协调。王优银发现,只要是国务院派人出面调查的,基本都是地方政府做法有问题的案子。

王优银认为,这种变化是一个积极信号,“国务院从幕后走到台前,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,应该跟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》要出台的信息有关。”法律界人士推测,这应该是国务院为拟定草案所做的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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