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太原房管局:开发商利诱促成交 消费者须谨慎

发表于2012-09-20
太原市房管局和业内人士表示,各大开发商在楼市“寒冬”下,抛出各种诱人降价促销活动,消费者应格外提防。

1月3日,太原市房管局人士在采访中表示,市民购房时,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巷尾散发的小广告,不要被价格低廉等表象所迷惑,不要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,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团购房。据业内人士介绍,时近年关,市面上出现了部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,这些期房完工率不足三分之一,就作为“预售商品房”推向市场,买这种房子要担很大的风险。太原市房管局人士表示,选购商品房时,一定要在认真查验销售楼盘的“五证一照”并进行实地考察,要谨慎消费,慎交订金,慎签合同,否则将来不能按时交房或拿不到房产证,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为了能迅速“蹿”量,售楼人员可能会给消费者许以口头承诺,在房子朝向、户型、价格等方面做文章,对此消费者要注意,“这些承诺一定要写在购房合同或协议里,如果出现纠纷,购房者可以此维护自身权益。”业内人士王跃表示

发表于2012-09-20
是啊,真的需要谨慎
上一页|1|
/1页